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近日,省政府印發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為了讓社會各界更進一步了解《實施意見》的相關情況,今天上午,我們非常高興地邀請到省殘工委副主任、省殘聯理事長何劍鋒先生,省殘聯副理事長黃建國先生,省殘聯康復處處長鄒凱先生,請他們介紹有關情況,并回答大家的提問。 下面先請省殘工委副主任、省殘聯理事長何劍鋒先生對《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全面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為殘疾兒童接受基本康復服務提供制度性保障。到2020年,實現0-6歲(不滿7周歲,下同)重點保障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實現0-6歲殘疾兒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 (一)堅持制度銜接、應救盡救。加強與基本醫療、臨時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確保殘疾兒童家庭求助有門、救助及時。 (二)堅持量力而行、穩步推進。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在對經濟困難家庭殘疾兒童、兒童福利機構收養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孤兒康復救助實現兜底保障的基礎上,逐步達到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得到基本康復服務。 (三)堅持規范有序、公開公正。建立科學規范、便民高效的運行機制,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做到公開透明、結果公正。 (四)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發揮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斷推進基本康復服務均等化。發揮社會力量作用,不斷擴大康復服務供給,提高康復服務質量。
(一)救助對象范圍。 具有江西省戶籍,0-6歲,有康復需求和診斷明確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重點保障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的殘疾兒童;其它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其它經濟困難家庭的具體認定辦法,由市、縣政府制定。 有條件的地區,可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范圍,也可放寬對救助對象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 (二)救助主要內容。 1.基本康復訓練。 為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視功能訓練、聽覺言語功能訓練,運動、認知、溝通及適應訓練服務。 2.輔助器具適配。 為視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視器、盲杖;為重度以上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單耳)、為聽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聽器(雙耳);為肢體殘疾兒童裝配基本型假肢或矯形器,適配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 3.手術。 為有手術適應指征的重度以上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手術;為有需求的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
(一)自愿申請。 殘疾兒童監護人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監護人也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 (二)審核確定。 縣級殘聯負責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進行審核。 對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以及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的殘疾兒童的救助申請,由縣級殘聯與民政、扶貧部門進行相關信息比對后作出決定;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的救助申請的審核程序,由市、縣(區)政府規定。 (三)實施救助。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殘疾兒童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經縣級殘聯審核同意,殘疾兒童監護人也可在非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 (四)費用結算。 在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經縣級殘聯組織審核后,由同級財政部門與定點康復機構直接結算,結算周期由縣級殘聯商同級財政部門確定。經縣級殘聯組織審核同意在非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由縣級殘聯商同級財政部門明確結算辦法。
(一)康復服務管理。 各地應根據國家、省現行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范及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相關服務規范和管理細則,建立科學、專業的康復服務流程、康復技術控制及質量評價體系,確保殘疾兒童得到規范的康復服務。 (二)定點機構管理。 定點康復機構由縣級以上地方殘聯組織會同衛生計生、教育、民政等部門按照公開擇優原則選擇確定。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教育機構建立定點康復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孤殘兒童康復基地發展成為定點康復機構。定點康復機構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范和標準要求提供康復服務,有弄虛作假套取康復救助資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應終止其定點資格.(三)救助信息管理。 各地要充分利用已有資源,加快建設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信息共享平臺,建立救助對象需求與殘聯、民政、教育、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等各部門救助資源,以及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救...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殘聯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實行地方政府負責制。在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組織架構下,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建設工作機制,強化對全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市、縣(區)政府要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評重要內容。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著力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各地要抓緊完善配套措施和具體實施細則,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康復救助服務能力建設,提高康復救助工作水平。 (二)落實部門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殘聯組織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篩查掌握殘疾兒童康復需求,做好救助對象審核以及定點康復機構綜合監管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投入機制,落實康復救助資金及工作經費,做好康復救助資...